(通訊員 沈艷萍)近日,余杭區委審計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順利召開,會議審議通過了《關于成立有關單位內部審計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指導意見》),該《指導意見》旨在貫徹落實《浙江省內部審計工作規定》中內部審計機構建立健全的相關要求,切實加強余杭區內部審計工作組織領導,進一步提升內部審計工作規范化、制度化管理水平,奮力扛起爭當展示“重要窗口”和共同富裕示范區排頭兵的審計使命擔當。
一是圍繞“黨領導審計”要求,進一步明確領導小組管理體系。為促進各鎮街(平臺)、部門、區級國有企業建立健全內部審計機構,要求符合條件的單位應成立內部審計工作領導小組,明確領導小組成員體系,同時明確各單位黨(工)委主要負責人是該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第一負責人,并擔任本單位內審工作領導小組組長,切實加強黨對內部審計工作的領導。
二是著眼審計任務有效執行,進一步落實領導小組工作職責。為統籌推進各單位內部審計工作,《指導意見》從制度保障、計劃制定、審計方向、審計整改、結果運用、指導監督等11個方面明確領導小組工作職責,進一步抓實抓細內部審計各項工作。
三是注重審計工作長效運行,進一步完善內部審計工作機制。《指導意見》要求各單位圍繞建立工作例會、問題銷號、爭議解決、整改長效管理、與審計機關聯絡等五大工作機制,進一步完善內審工作機制,切實提高內審工作質效。(余杭區局)